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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档案管理
■ 人事代理
■ 求职招聘
■ 人才储备
  办事指南  



一、档案管理


1. 毕业生档案管理。

2. 企业退休人员或无单位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。


二、人事代理

1. 代办招聘业务,代理人员的考核、培训、人才测评、及人事仲裁,进行聘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证。

2. 管理人事关系、人事档案及与之相关的业务。

(1)代办全日制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。
(2)按国家有关规定晋升档案工资。
(3)代办职称评定,资格考试、外语考试的申报和证书发放等手续。
(4)代办社会统筹保险费的缴纳。
(5)办理出国政审,出具报考研究生等各种政审和证明材料。
(6)出具婚姻证明,办理独生子女证及党团组织关系。
(7)办理辞职、辞退、调离手续。


三、 求职与招聘

1. 帮助企业招聘各类人才(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,填写招聘信息表)。

2. 为求职人员推荐工作(求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并填写求职信息表)。


四、 人才储备

按照当前新民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储备现代经济实用人才,建立新民市人才储备库。人才储
备包括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,凡具备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进入人才储备库;入库人员经有关部门确认符合岗位需要的,将择优在县经济、招商等部门推荐使用。



人才中心办公电话:024-
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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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 新民市人事局
友情链接: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